案例丨术后出现并发症,医院要担责

时间:2022/6/16 13:08:46 来源:泌尿肿瘤_泌尿肿瘤常识网站 作者:佚名

基本案情

Basicfacts

年4月,王某因身体不适至A医院治疗,诊断为膀胱占位,并于年4月11日入院,4月15日行“经尿道膀胱肿瘤电气化术”,于4月21日出院,出院诊断为膀胱恶性肿瘤、泌尿道感染。年4月26日,王某再次入院,4月28日行“腹腔镜下膀胱癌根治+原位回肠新膀胱+阑尾切除术”;因王某术后高热,伤口引流褐色,考虑肠痿,于5月2日行“乙状结肠瘘+腹腔清洗术”,转入ICU,病情好转后转入泌尿外科继续治疗;5月12日;王某伤口引流黄褐色,考虑仍有肠瘘,于5月15日行“剖腹探查术+回肠双筒造口+原位回肠新膀胱修补术”,术后对症治疗,持续腹腔冲洗和低负压吸引;7月24日拔除腹腔引流管;8月31日,王某出院,出院诊断为膀胱恶性肿瘤、前列腺恶性肿瘤、肠痿、腹膜炎、泌尿道感染。年9月2日至26日、年2月27日至3月7日,王某均因泌尿道感染发烧入院治疗。年6月15日,王某再次入院,因膀胱恶性肿瘤术后转移,并发肺部感染等导致呼吸衰竭,于6月28日死亡。患者家属将A医院告上法庭。

患者家属:患者病越治越多,医院这哪是救人,这明明是害人!

患者家属表示,医院诊治,确诊为膀胱肿瘤,在医生建议下进行相关手术,结果本身的病没治好,反而新增了肠痿等多种疾病。钱花了,罪受了,人还给治没了,医院这哪是救人,这是害人!早知道这样,医院看病呀!

医院:医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操作得当,不存在过错。

患者多次入院,医院对患者疾病的诊断均准确无误,诊疗过程符合诊疗规范,对术后并发症的处理亦符合相关诊疗常规,不存在医疗过错。患者的死亡与其自身疾病以及疾病的进展有关,与医院的诊疗行为不存在因果关系。

争议焦点

Theboneofcontention

1.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?

2.医院是否对患者家属进行了充分告知?

专家意见

Expertopinion

1.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?

鉴定机构:医院对患者术后的并发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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